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泸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价格信用等级的通知

泸州信用2019年01月29日17:51分类:地方动态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8年泸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价格信用等级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

为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价格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自觉守法的诚信意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发展道路,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档升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和安排,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 433号)和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物业服务行业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泸市发改价检[2017]592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按照《泸州市价格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评定标准要求,经区县发改局初评、复评,市发展改革委按照A级100%、B级不低于20%、C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价格信用等级进行了评定,并按照程序在“信用泸州”、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泸州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现公示期结束,经研究,评定结果如下:

全市共有132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评定,评出A级物业服务企业14家,B级物业服务企业84家,C级物业服务企业34家(名单见附件)。

希望A级物业服务企业再接再厉,继续按照《泸州市价格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物业服务价格信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示范带头作用。其它企业要对照评定标准,改进存在的不足,在物业服务经营活动中,共同营造诚信自律、规范经营、自觉守法氛围,为社会提供质价相符和安全可靠的物业服务。

附件:公布2018年物业服务企业价格信用等级的通知.doc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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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宫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