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发布2018年联合惩戒十大典型案例

新华信用2019年01月31日17:17分类:地方动态

新华信用郑州1月31日电(记者李文哲) 河南南阳市信息中心29日发布2018年南阳市联合惩戒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为加快落实联合奖惩机制,南阳市出台《南阳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操作指南》,并将国家40个联合奖惩备忘录的条款分解到市直56个单位要求落实。

截至目前,南阳市已形成联合奖惩案例11216个,占“红黑名单”数量24%;其中失信被执行人11166人被限制,占比23.9%。

案例一:企业因失信在参加招投标时受到限制

江西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南阳市某地施工时,因未经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管线,被处以行政处罚。之后,该公司在其他省市参与招投标时,因有行政处罚记录,被取消资格。

案例二:企业因失信在并购时受到限制

南阳某光电公司,因一次排污超标,被环保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此次行政处罚使该公司正在进行中的业务重组、并购处处受阻,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公司负责人方才痛定思痛,积极整改。

案例三:企业因失信在银行贷款时受限

唐河县某物流有限公司每年缴纳增值税90多万元,被定为纳税信用B级企业。但随后,南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在对该企业进行数据疑点核查时发现,该企业涉嫌虚开运输发票,并列为重点稽查对象,将该企业纳税信用级别降为D级并列入纳税失信企业名单公示。之后,该企业在办理银行贷款时被多家银行据此拒绝。

案例四:企业因信用差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南阳市宛城区某建材有限公司,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时被定为纳税信用D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结果评定后,该企业申请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但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该企业不得享受此优惠政策。

案例五:企业因经营异常办理银行贷款受到限制

南阳市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时上报2015年度、2016年度的年度报告,在办理企业贷款过程中,被银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该公司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予办理贷款业务。直至2016年10月份,该企业补报了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书面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南阳市工商局经查实后按照规定做出移出决定,同时将该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银行才受理了该公司的贷款手续。

案例六:企业因信用评价结果差被限制领用发票

南阳市某园林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多次出现逾期申报等不遵从行为,税源管理部门多次电话、短信提醒,但该纳税人以自己业绩不好、无经营业务等理由为借口进行推托,不履行申报义务。在2017年4月进行纳税信用评定时,将其评定为D级,实施信用等级信息公示,认定为非正常户纳入非正常管理,限制领用发票数额等惩戒措施。

案例七:个人因失信不能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018年7月,王梓、王闯2人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但经合作银行查询2名申请人员的个人征信,2人均属严重失信人员。按照创业担保贷款的相关规定,要梳理、查询申请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报告,禁止严重失信或列入黑名单的人员申请贷款。有关部门据此做出此2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

案例八: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法人被限制高消费

桐柏某化工有限公司,存在未及时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从2015年起至今共欠税39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桐柏县税务局将其列入重大税收失信名单,同时联动交通部门、金融部门实施限制其法人乘坐飞机出境,限制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

案例九:因未经批准改变用途使用土地企业被停办工商手续

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改变用途使用土地,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勒令该公司缴纳罚款,补交土地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同时依法对其采取惩戒措施,联动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停办该公司一切工商登记手续。

案例十:因失信被责令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

某地方公司股东张某,于2018年11月被选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因债务问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联合惩戒措施,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的责令所在企业办理变更登记。随后工商部门责令其于12月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使其受到了惩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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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