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超哥跑两会)陈晏代表: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城市管理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3月12日22:23分类:中央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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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用北京3月12日电(记者胡俊超、丁雅雯)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市长陈晏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时表示,当前城市管理存在诸多挑战,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信用体系在规范居民个人行为、减少行政成本、改善城市管理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建议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城市管理。

陈晏代表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建设越来越科学,城市管理越来越精细,特别是对公共道路、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物”的管理越来越规范,但对“人”的管理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因个人行为造成的不文明乱象成为城市管理新的痛点、难点,比如,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贴广告、乱丢垃圾、横穿马路等。全国各地虽然采取了相应的管制措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仍然屡禁不止、收效甚微。

陈晏代表分析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虽然各地都制定出台了规范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但大多数是针对机构的内容条款,针对个人的相关条款较少,特别是约束性条款和惩罚性措施不足;二是违规违法成本低,即使有针对乱停乱放、横穿马路等方面的惩罚性措施,但大多没有做到常态化执行、长期性监督,即使发现行为人违反了城市管理法规,惩罚措施都是一次性的,惩罚力度并不大,也没有纳入档案或信用记录;三是取证机制不健全,针对行为人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现象,都是以现场取证为准,没有利用视频监控、市民举报等大数据技术手段作为取证依据,以致行为人存在“被逮到是少数,逮不到是多数”的心理,对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并不重视。

陈晏代表认为,现在我国在利用个人信用推动社会管理方面制度较为健全、效果较为明显。比如,当逾期还款征信影响房贷时,贷款及还款的行为会更加谨慎;当车辆在斑马线未减速礼让行人,被处以扣三分、罚款100元时,汽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减少了很多。这种将个人信用与个人行为相关联的管理模式,直接关系当事人当前和长远利益,对其约束力明显提高,即使没有看得见的管理者,实际管理效果也非常明显。

陈晏代表建议,将个人在城市活动中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以此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相关政策,将个人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围,并制定相应的认定标准,指导全国各地遵照执行;二是建议授权地方政府放宽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和认定机制,凡是涉及个人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除现场认定外,通过卫星遥感系统、城市视频监控、市民举证举报等收集的违规行为信息,均可作为认定依据;三是建议开展试点示范,选定部分城市先行试点,在解决实际操作中存在的认定难、执行难、兑现难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完善相应制度后在全国推行。建议可率先将贵阳市纳入首批试点示范城市名单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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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