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超哥云观两会)李大进委员:多措并举整治营商环境评价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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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用北京37日电(胡俊超张斯文、董道勇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建议,多措并举整治营商环境评价乱象

李大进委员介绍说,近年来,各级政府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对标国内先进水平与国际规则,积极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推进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和进步。特别是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更是把中国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化提高到了新的水平。

“由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高度契合了市场主体的发展需求,迅速形成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要求加速政府法治化建设的呼声和压力同时产生,使得各级政府都将营商环境建设列为了重点工作。”李大进委员说,营商环境建设是各级政府刀刃向内的一场自我革命,为了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抓出实效,借鉴北京、上海代表中国参加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项目的经验,我国也开展了全国城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并在总结实际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专门条款,其目的在于: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李大进委员表示,国家对营商环境评价的内容设计既充分汲取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又紧扣中国“放管服”改革的路径与要求,围绕市场主体发展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形成了较为全面的体系化评测方式。虽然评价工作刚刚开展三年,但已经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良好效果。

“但是,在改革的压力面前,一些政府机关没能正确认识营商环境评价的深刻意义,以致开始出现了消极应对的现象。”李大进委员表示,对此如不尽早尽快给予纠正和预防,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实际效果恐将受到较大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将会大打折扣,这些现象主要表现为:

第一,改革措施表面化、同质化、形式化。一些地区不认真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不以本地区人民群众的需要为目标,以对标先进水平为名,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改革措施,或是只管转发上级部门的意见或要求,造成了营商环境建设的纸面先进性;有些地区每年都推出一批营商环境优化措施,但对实效不查不问,形成了政策空转。

第二,以应试的观念参与营商环境国家评价。一些城市没能将参与评价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采取应试答题的态度,临近考评时成批量的找其他城市的改革经验,然后直接写成本地的改革措施文件,仅用于参加评价工作,不公示、不实施,被群众称为“刚出锅”的热文件。有些城市热衷于“模拟考试”,导致出现了一批自称专业的软件公司或咨询机构,协助一些地方搞所谓模拟评测系统,胡编乱造试题,完全背离了“放管服”改革的基本要求,甚至在一些地方或部门对营商环境建设原则和路径有一定的曲解。

第三,民间性的营商环境评价过乱过多。营商环境好坏直接影响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的投资吸引力,一些地区或城市通过所谓的第三方机构,搞量身定做的评价标准,给本地做出不符实际的高分评价成果,或给对标的竞争地区不当的压低分数,其后通过大肆对外宣传,形成不正当的地区间竞争。

第四,借营商环境建设搞隐形营销。这一现象主要发生在一些大型咨询机构,一些机构以国际化为包装,先以低收费协助地方政府搞所谓对标世界银行水平的评测,然后再高收费全面介入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改革,最终的真实利益是其背后的各种市场力量,这种情况的最大隐患在于咨询机构的商业利益以软性的方式融化在其出具的改革建议之中。

针对上述现状,李大进委员建议:一是将参与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的政府行为明确量化纳入政府诚信记录;二是禁止任何单位以国家、区域的名义进行城市或地区间的营商环境评价,或发布评价报告与数据;三是严格控制政府机构直接聘请外资机构或跨国中介机构作为主体,承担制定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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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