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将沈阳、青岛、南京、无锡、宿迁、杭州、温州、义乌、合肥、芜湖、成都等11个城市列入首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2016年4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北京市海淀区等32个城市(城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城区)工作方案的复函》(发改财金[2016]769号),批复了北京市海淀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海市等32个城市(城区)创建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至此,全国一共有43个城市(城区)获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务实开展信用示范创建工作,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积极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7年7月18日至19日,由新华社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杭州举办。为营造良好的城市信用建设舆论氛围,新华社记者将就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特色、亮点、先进经验等情况,对北京、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省内的43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市长或分管副市、城区副区长进行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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