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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最高法院推进诚信建设交流会发言摘登(2)

人民法院报2017年06月22日10:34分类:中央动态

核心提示:中宣部、最高法院推进诚信建设交流会发言摘登

以司法之力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鞠海亭

近年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保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在诉讼中加强诚信引导。一是强化诚信告知。促使当事人诚信诉讼。二是重视诚信监督,强化对职业代理人诚信诉讼的管理。三是依法对诉讼参与人、证人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在执行中加强失信惩处。一是强化失信惩戒。通过法院网站、电视台等载体,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24小时滚动曝光。规范使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惩戒措施。同时,借力浙江信用网对接蚂蚁金服芝麻信用平台的功能,拓宽失信惩戒途径。二是强化悔拍惩戒。建立网拍恶意悔拍惩戒机制,设置网拍黑名单。三是强化拒执打击。

三、在破产审判中加强逃废债打击。一是强化部门合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将打击逃废债列为重点工作来抓,要求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法院开展行动,市人大帮助解决存在的工作障碍,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破产企业涉嫌逃废债事宜,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借力公检法联席会议平台,与公安、检察院形成统一机制,畅通案件移送渠道。联合金融主管部门,建立首个覆盖辖区全部银行的资金去向统一追查机制,有效解决以往逐家查询的繁琐和金融机构敷衍查询的弊端。二是深挖犯罪线索。立案阶段,重点审查债权债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审理阶段,要求金融机构债权人提供债务人的账户交易明细,帮助管理人梳理企业资金去向问题。发现转移财产或者公私财产混同的,依法追回相关财产,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三是拓宽责任追究。探索以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督促股东提供账册,保证破产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四、在构建社会征信体系中加强征信应用。一是助推信用平台建设,每月定期上传在瑞单位及个人的未履行生效裁判失信信息、处罚信息至瑞安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已录入信息2万余条次,为当地行政管理、商业金融规避风险。二是助推非公经济综合评价机制建设,对企业经营状况,以及拟任工商联代表人士、非公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三是助推代表换届工作,2016年以来,已先后协助开展对“两代表一委员”、村党组织换届、村委会换届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

推进网络诚信建设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副局长 孙爱萍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动网站、网民、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从网络诚信正面宣传、网站诚信自律、诚信典型示范、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开展网络诚信建设。

一、加强网络诚信正面宣传,大力传播诚信正能量。2015年以来,围绕“共铸诚信·清朗网络”主题,我办连续两年举办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活动,网民参与宣传日专题页面互动2000万余人次。指导总计52家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共同签署了《坚守七项承诺共铸诚信网络——网络诚信自律承诺书》。我办组织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等31家网站开设诚信专题,大力宣传诚信建设政策法规,普及网络诚信科学知识。举办“你诚我信·大家谈”系列访谈活动,引发网民对网络诚信话题的持续关注和讨论。

二、开展违规失信专项整治,完善行业网站诚信体系。针对网民反映强烈的虚假宣传、侵犯隐私、信息欺诈等行业网站失信乱象,2015年以来,我办先后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婚恋网站、招聘网站、旅游网站开展严重违规失信专项整治。一手抓违规失信打击清理,充分动员各地网信部门开展网上巡查,向社会公布七项违规失信举报重点,开设举报专区,累计处理网民举报信息1500余条,依法关闭违规失信网站、频道、栏目430家,组织开展违规失信专项整治“回头看”,有效净化行业网站诚信发展环境。一手抓诚信用网长效机制建设,针对行业网站诚信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登记备案合规性、信息内容发审制度完备性、用户真实信息注册落实、举报信息有效处置等“七项规范”,指导各地网信部门累计督导2082家网站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签署、公示了诚信建设承诺书和责任状,切实强化行业网站诚信制度建设,增进网站诚信自律。

三、深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我办在大力推进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的同时,积极参与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农资、保险、房地产、石油天然气、知识产权、进出口、税收违法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协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向社会公布失信责任主体信息。

发挥联合奖惩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 万存知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与各部门、各地方紧密合作,共同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各行业、各地方诚信建设。

一、健全合作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向前推进。一是建立了“总对总”的网络协助查询机制。人民银行总行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目前,由于系统建设等问题,部分地区仍在通过“省对省”模式开展合作。按照签署的备忘录的规定,待“总对总”网络协助查询机制在法院系统全面推广应用、相关系统条件成熟后,逐步将“省对省”模式过渡到“总对总”模式,进一步规范查询行为,提高协助查询信息的效率与覆盖范围。二是参与构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44个部门印发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挥协同联动作用,构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整合在信用记录中,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商业银行等接入机构提供查询。截至2017年5月底,个人征信系统中收录了353万人的近558万条法院信息,企业征信系统中收录了10万户企业的近49万条法院信息,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重要参考。三是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03年起,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征信宣传教育工作。2008年建立“6·14信用记录关爱日”。2015年,人民银行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据统计,2016年全国共举办各类征信文化宣传活动6万场,15.9万个金融机构网点、300余家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累计830万人参加宣传,2800余家各类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报道。

二、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中的作用。一是要发挥政府部门的示范引领作用,将联合奖惩贯彻到行政履职中。二是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社会征信机构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服务。截至2017年5月底,累计3000多家机构接入数据库,收录了9.26亿自然人、237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2017年1至5月,个人信用报告日均查询343万次,企业信用报告日均查询22万次。如果借款人有逾期不还等负面信用记录,将会影响其在各放贷机构借款的可得性。

建设信用中国 共享诚信社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副司长 陈洪宛

国家发改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之一,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日益迫切。当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改革文件,要求我们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更加扎实。一是统一了社会信用代码,使每个自然人、每个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有唯一的身份标识。二是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解决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孤岛”问题。目前,平台已联通37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约22亿条,与近40多家银行、大数据机构和信用服务机构签署了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三是开通了“信用中国”网站,为社会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自2015年6月开通以来,归集发布各地区、各部门可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目前,网站公开各类信息超过1亿条,日访问量超500万人次。四是建立重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监管。在守信联合激励方面,我们会同50多个部门,签署了针对A级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在失信联合惩戒方面,我们会同50多个部门,签署了税收征管、工商监管、上市公司、法院执行等20个领域的联合惩戒备忘录。五是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大力推动政府与社会征信机构合作。我们与有关信用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引导其参与重点领域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六是组织信用城市示范创建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目前全国已有43个城市纳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试点。我们组织第三方对261个地级以上城市信用状况进行监测,推动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机制。最近我们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三、以共建共享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们将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级联席会议作用,着力推动共建共享。一是共建共享诚信文化。二是共建共享信用建设法律法规。三是共建共享信用信息。四是共建共享信用成果。

[责任编辑:杜青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