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累计录入失信名单库9600余人次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12月28日15:51分类:地方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吕昂)近年来,浙江省海宁市坚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打造城市品牌、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来抓,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企业“四欠”信息季度通报制度,实现通报企业“四欠”信息30期,建成海宁市公民个人信用服务平台,实现平台访问量34.46万人次,累计录入失信名单库9600余人次。

海宁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一是以部门联动为重点,推进信用机制建设。海宁市人民银行、税务、人社局、水务、公安局、供电等部门联合建立企业欠税、欠薪、欠息、欠费“四欠”信息通报制度,每季度向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企业“四欠”信息,为全市开展联合惩戒提供依据。截至目前,共通报企业“四欠”信息30期,涉及企业300家。成立海宁市环境信息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将环境违法企业信息与金融机构联络衔接,全面推动绿色信贷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公布环境违法信息343件,有10家企业被列入“环保黑名单”。

二是以平台建设为重点,实现信用资源共享。海宁市出台《海宁市市民卡升级诚信卡工作实施方案》,推广“海宁市公民个人信用服务平台”及手机APP业务查询,截至目前,已实现平台页面访问量34.46万人次,查询信用报告7427人次。积极推广信用浙江客户端,实现个人信用档案、黑名单等信息查询和开展投诉异议、信用标签等信用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8家部门开通查询权限,完成各类信用查询350余次,市长质量奖等各类评选反馈意见5件。

三是以监管考核为重点,助推信用社会打造。通过企业自评、属地考核、市级部门审核公示“三步走”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对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评为A类的企业,给予企业社保费率下降5%,优先推荐各级评优评先和享受各类扶持政策评审等优惠;对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评为C、D类的企业,不推荐各级评优评先,并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息归集共享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探索推进“双随机”抽查和委托第三方审验机构专项审验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抽查过程中已责令230余家企业修改年度报告信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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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