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12剂“药方”为破产企业重整消除信用障碍

珠江时报2018年06月06日11:30分类:地方动态

在破产企业重整的过程中,如何解决企业信用修复和税务处理相关问题,是企业“起死回生”的关键。昨日,佛山中院与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分别签署了相关的备忘录,创新性地提出了修复失信记录、通过“核销死欠”通道办理税务注销等举措。

据介绍,作为佛山市破产案件处置工作联合协调小组工作机制的首批成果,这两份备忘录着眼于解决破产审判实践中企业信用和税务问题。

其中,佛山中院与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签署的《关于破产审判信用修复和金融债权保护备忘录》重在解决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问题,创新性地提出了在征信系统中对重整企业偿还债务信息变更以修复失信记录的举措,为重整企业的继续经营消除信用障碍。

佛山中院与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签署的《关于破产审判税费征缴和税收保障备忘录》则针对信息共享合作、税收债权的实现方式、税收优先权、税收优惠、税务注销等5方面问题开出了12剂“药方”,既有宏观政策支持,又有具体实操作法,为破除破产程序中税务处置障碍提供了可能。该备忘录首次明确并归集了佛山地税支持企业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性地提出了破产企业处置不动产和股权时不预征企业所得税、通过“核销死欠”通道办理税务注销或出具清税证明、建立重整企业税务信用修复制度等多项全新举措。(记者杨汉坤 李婵 晏林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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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