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宿迁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曹秀明:精心锻造城市信用品格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8月10日09:46分类:信用观点

核心提示:作为“西楚霸王”项羽的故乡,宿迁自古为重信义之地,具有良好的城市信用品格。2013年以来,宿迁全方位、大力度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原则,围绕“归集、建档、共享、应用”四个重点,积极作为,不断创新,取得了明显的成绩。2015年,宿迁跻身首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在国家信息中心《城市信用监测月报》中,宿迁名列前茅。近日,记者就宿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采访了宿迁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曹秀明。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陈刚)宿迁市是1996年新建的地级市,20年时间,宿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16年成功跻身全国地级市GDP百强,成为江苏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发展速度快、综合实力提升最明显的地级市之一。

作为“西楚霸王”项羽的故乡,宿迁自古为重信义之地,具有良好的城市信用品格。2013年以来,宿迁全方位、大力度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原则,围绕“归集、建档、共享、应用”四个重点,积极作为,不断创新,取得了明显的成绩。2015年,宿迁跻身首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在国家信息中心《城市信用监测月报》中,宿迁名列前茅。近日,记者就宿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采访了宿迁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曹秀明。

记者:宿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出发点是什么?

曹秀明:宿迁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源于现实困惑和改革需求。宿迁市委市政府始终以联系、联动的眼光看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将其纳入改革发展大局进行谋化与推进。在行政审批制度、资格资质去行政化、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三部曲”改革中,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最后一道阀门”,使改革呈现出“步步相连、环环相扣”的鲜明特点,形成“放、退、接、管”无缝衔接的改革闭环。

2017年宿迁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信用体系建设为改革发展以及社会协同治理注入了新鲜活力。《宿迁市“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纲要(2016-2020年)》《2017年全市重点改革事项》等都将社会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同时,在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等20多份市政府有关文件中都将信用监管作为重点安排。

2016年5月6日,我市在宿迁日报社报告厅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全市2015年度下半年严重失信“黑名单”,23家严重失信企业、25家失信被执行人上榜。

2016年5月6日,宿迁市在宿迁日报社报告厅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全市2015年度下半年严重失信“黑名单”,23家严重失信企业、25家失信被执行人上榜。

记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各方力量的参与,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制定规则,同时需要引导和发挥市场的作用,宿迁在这方面是如何推进的?

曹秀明:宿迁鲜明提出“社会管理信用化、信用管理社会化”的开放式思路。在江苏省率先建立起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并行不悖的体系架构,充分厘清政府和市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当由政府做的坚决“做到位”,出台了《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职责分工》,实施了《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效保障了信用服务市场的竞争有序、规范运行。应当由市场做的坚决“放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对原来由部门掌握的信用评价业务,能够放给市场或通过第三方更好解决的,全部放给市场运作,积极培育信用市场。目前,我市信用服务机构有12家,除正常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外,还进行了企业征信,为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并通过11315等平台推动诚信企业信贷融资、信息交流、商务合作等。

从政府角度来说,宿迁始终把政策制定作为推进工作发展、保障工作落实、规范市场运行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法律规章,结合宿迁实际,出台了平台建设、数据归集、产品应用、联合惩戒、市场管理、督查考核等相关政策制度。目前,宿迁市政府、市政府办层面出台了《宿迁市关于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宿迁市社会中介组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等30多份政策性文件;市信用办出台配套性管理制度共21份,市直各部门和单位都制订出台了相关具体操作性文件。县区信用政策制度也已成体系化,共涉及10多个方面。2016年8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同时,市政府办下发了《宿迁市关于对严重失信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综合各个行业全面实施联动。在上位法不够完备的情况下,城管、工商、卫计、文明交通、电力、残疾人就业等10多个领域先后研究出台了失信标准认定和失信惩戒措施等方面的文件,积极推进行业分类监管。

记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是要让民众有获得感,宿迁重点在哪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加以推进?

曹秀明:近年来,我市坚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能力的基础工程加快推进,着力构建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以商务诚信为重点,以社会诚信为基础,以司法公信为保障的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

在政务诚信方面,大力度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公开,积极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已推送并发布双公示数据25万条。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清理整顿,把信用引入到对政府部门的考核考评之中。已启动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府部门进行信用评价,对地区社会信用指数进行监测。开展了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公示,强化对监管部门进行“再监管”。出台了《关于加强宿迁市机关公务人员信用建设的意见》,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开发公务人员“信用分”。

在商务诚信方面,重点围绕假冒伪劣产品、预付卡逃逸、价格欺诈等难点问题,使用信用监管手段,出台并实施了《宿迁市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和《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认定办法(试行)》。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制定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定管理办法》及《零售药店药品安全信用评定管理办法》,建立了食品安全及药品安全信用监管机制。开发“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及“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两大平台。围绕信用贷款融资,将纳税人信用信息作为金融信贷的重要参考,搭建小微企业融资平台,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启动建设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培育平台,将信用良好企业归集入库作为银行贷款潜在客户、优选客户;探索开展中小企业免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工作。

在社会诚信方面,率先实施“信用+文明交通”,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研发的失信标准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全省复制。探索实施“信用+医疗卫生”。制定了《医务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等文件,将建立覆盖全市范围内医护人员及医疗机构的信用档案,加强失信行为等级认定的研究与落实。创新实施“信用+城管管理”,出台《市区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将未按规定违建、违规处理建筑垃圾等38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定制化实施“信用+集贸市场管理”,着力规范市区集贸市场经营户及开办方经营管理行为,具体对56种失信行为进行动态监管。

在司法公信方面,积极开展乡镇政府涉法涉诉情况调研,研究落实化解社会矛盾对策与措施。建立健全行贿犯罪行为人信用档案。实现了公安系统信用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在交通、消防、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等许可事项中使用信用产品,开展常规化失信曝光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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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