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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波:运用大数据思维 释放信用“红利”(3)

《中国信用》杂志2017年06月26日09:03分类:信用观点

核心提示:近年来,在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国家信息中心围绕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改革性文件,通过打破信息孤岛、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共建等举措,积极发挥大数据作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驾护航。如今,这些工作在信用建设过程中具体发挥了哪些作用?下一步,国家信息中心又有何打算?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信息中心主任程晓波。

以运用大数据为手段

创新政府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

记者:目前,我国正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旨在着力提升政府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服务和监管的能力。请问国家信息中心如何发挥自身的大数据优势为政府部门开展信用监管提供支撑?

程晓波: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呈现几何式增长,由数据产生的革命性影响将重塑发展模式,重构生产组织结构,提升产业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政府治理的精准性、高效性和可预见性。为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协助政府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国家信息中心充分认识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按照《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支撑能力。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全国信用信息先导工程为基础,通过整合网络资源推进政务部门互联互通。同时,注重信用信息的标准化建设。2016年以来,国家信息中心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研究编制了《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体系框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规范》《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等相关标准,加快推进建立政府部门在信息采集、存储、公开、共享、使用、质量保障和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促进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

二是推动政府和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目前国家信息中心已经和几十家大数据公司和征信服务机构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支持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和开放信用数据,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形成政府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交互融合的信用大数据资源。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建设双公示报送系统,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三是强化数据加工和分析服务,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持。按照党和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为配合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从2016年6月开始在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的指导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归集的各类信用信息与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目标名单开展交叉比对和数据挖掘,并将失信企业名单整理形成分析报告提供相关部门,是信用手段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

四是运用信用大数据为科学制定政策,及时响应社会热点问题提供依据。从2015年开始,受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委托,国家信息中心抓住“3.15”、“双11”、春运等社会热点,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利用信用大数据,跟踪监测有关政策和监管措施的实施效果,对市场主体和社会的反应进行预测和监测,形成互联网信用大数据分析报告,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多次受到委领导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进一步构建政府数据与互联网数据相结合的信用大数据,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探索运用大数据创新政府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协助政府部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责任编辑:安书怡]